iPad商標之爭:一堂知識產權啟蒙課 |
發表時間:2012-2-21 |
據《南方都市報》報道,唯冠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2月17日上午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,詳細講述深圳唯冠、臺灣唯冠及蘋果公司商標權糾紛歷程,并回應公眾普遍關注的焦點問題。唯冠科技創始人楊榮山說,深圳唯冠未給臺灣唯冠授權,臺灣唯冠此前低價出售iP ad商標是因為“遭遇蘋果的精心設局”。同時,楊榮山否認要求索賠“幾百億”的傳言,正委托美國公司準備起訴蘋果公司以不正當手段獲商標權。
從目前媒體披露的信息來看,在這起“iPad商標”之爭中,深圳唯冠獲得勝利可能性較大。這不僅在于臺北唯冠和深圳唯冠確實是兩個不同的獨立主體,臺北唯冠在出售iPad商標時,不能將深圳唯冠所擁有的在中國大陸的“iPad商標”權出售。而且,2011年12月,深圳市中院也作出一審判決,判決蘋果公司敗訴,初步在司法上作出了一個厘定,雖然此案還在二審期間,但除非蘋果公司能拿出一個有力反證,否則翻盤的可能性較小。 與不少“果粉”質疑唯冠為了搶奪iPad商標權提前搶注,和深圳唯冠公司稱“遭遇蘋果的精心設局”等糾纏于“陰謀”論調不同的是,我更愿意看重這場訴訟對于國人、對于跨國公司在“知識產權”方面的啟蒙作用。 一些國人知識產權意識較差是眾所皆知的事情。一方面,他們干著侵犯其他公民和外國企業知識產權的事情;硬幣的另一面是,他們自身的知識產權的意識差得令人咋舌,他們不注重商標的注冊,更不會到國外進行商標注冊,結果一不小心,自己使用長久的商標被他人注冊,甚至是被外國企業注冊,在自己的國家上使用自己用了很久的商標反被外國人告侵權。所以,對于這起“iPad商標”之爭,我希望公民不要僅僅將它看作一個八卦新聞,滿足于觀看雙方的口水,而是作為一堂生動的知識產權啟蒙課,看看如果自己侵權可能造成什么樣的后果,比如蘋果公司就面臨著產品下架,工商部門處罰和巨額賠償困境。有興趣的人士還要認真研究一下,蘋果公司在這場訴訟中可能面臨折戟沉沙的結局,問題出在哪里?而我們又能從中汲取到什么樣的教訓? 需要啟蒙的也包括在華外資企業和跨國公司。西方法治國家的公民很重視知識產權,但這種重視可能僅僅局限于其國內或西方,而在中國,則可能一向認為這里并不重視知識產權,因此,他們也“入鄉隨俗”,不重視知識產權,指望通過行政手段來解決問題。但是,這在越來越強調法治、越來越重視知識產權的中國,恐怕行不通了。蘋果公司沒有認真研究中國法律,不知道臺北唯冠與深圳唯冠并不是一家公司,而在中國大陸不承認“隱名代理”,自己面臨敗訴命運,不可能再自持在中國大陸有多少“代工人”,有多少銷售量,而指望行政部門出手挽救它一樣。今后,在華外資企業和跨國公司還得多多研究中國法律,別在自己國家適用一套游戲規則,到中國又適用另一套游戲規則。 □楊文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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